11月28日,沈陽一網友發視頻稱,她在使用農行卡繳納房租時存款無法轉賬,到網點取款時又被銀行要求證明打款人是誰,后又要求需她丈夫到現場處理,還要提供戶口本、身份證、結婚證等材料,才能證明兩人的夫妻關系,還要證明這5000元的用途。
次日,農行沈陽于洪支行發布情況說明稱,經核實,我行在協助客戶辦理相關業務時,發現該客戶銀行卡命中模型,系統自動將銀行卡轉賬限額下調。為確保客戶資金安全,我行在核實交易真實性后,于半小時內為客戶成功辦理相關業務。
從描述看,她這一趟業務,可謂是備受折騰。比如要證明打款人是她丈夫,雖說這個要求已經很煩瑣,但尚在能力范圍之內;但要證明5000元的用途,未免太強人所難。就像有網友所說:“用途是買菜,怎么證明?”
關于她為什么要提供,農業銀行客服表示,不排除資金有涉及電信詐騙或者異常交易的情況。后來的情況說明也強調“該客戶銀行卡命中模型”,基本可以斷定是一種反詐措施。近年來,類似案例并不少見。
客觀來看,因為當今詐騙的高發態勢,對于資金往來進行一定的審核確有必要。尤其是取現行為,在很多詐騙案里都是一個“必經環節”,很多時候也是阻斷詐騙的最后一步。因此做出一些特定的把關審核,某種程度上是應對形勢的特殊之舉。
但是,在這個過程中也應當做到精準、規范,相關標準足夠透明,盡可能地減少誤傷的概率。“審核”的依據何在,要求哪些材料,很多都語焉不詳,也透著一股“隨意性”,有些依靠詢問隱私,有些還要查看聊天記錄。
退一萬步說,即便客戶愿意配合這些措施,那么也應事先講清楚規定要求,由客戶提前進行準備。這也可以極大提高效率,避免到現場再反復爭執、拉鋸,直至衍生出輿情。
而且既然是為了資金安全,那么相關部門在防范時也不妨打通各部門間的信息聯動,而不是讓客戶疲于自證、徒增困難。就像一些親人之間的轉賬,在已經賬戶實名化的基礎上,完全可以在聯網戶籍信息中體現出來,理論上并不需要身份證、結婚證甚至“本人親自到場”。這些前置工作應當事先完善,而不是煩瑣地要求重復證明。
值得注意的,還有其中的“自由裁量權”。最后“向上級進行請示之后”,她什么材料也不需要提供了,可以直接辦理業務。這更令人深思,這看似是一種“交涉成功”,但也意味著部分工作人員掌握著控制用戶金錢流動的權力。這既讓防范措施遭受了合理性的質疑,也顯示出涉事銀行相關機制中的漏洞和隨意。這些問題如果不進一步規范,未來只怕會麻煩不斷。
總之,反詐有要求,但保障民眾生活也是一種要求。而且如果設置過多障礙,不僅打斷人們的生活節奏,其實也會梗阻經濟社會的運轉——消費付費、工程結款、生意往來等等,都會極大地降低效率。因此,對于各種審核措施,都應當進行梳理,使之清晰、精準、可執行,防止對正常金錢往來造成不可預測的干擾。